总行已通过参数管理平台完成网络金融部、国际金融部、公司业务部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收费参数调整,已于2021年9月30日生效。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银行账户、人民币结算、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相关业务支付手续费。其中,票据业务(包括支票工本费、挂失费,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、工本费、挂失费)降费期限为长期,其余降费措施优惠期限为3年。具体降费标准如下:
1、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、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、封顶值维持不变。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、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.8折优惠。
2、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费让利要求,我行主动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,对小型微型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按照不高于成本价收取。银企通平台服务费中USB-KEY或IC卡证书制作与发放全免。
3、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。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优惠,优惠后价格为不高于执行标准5折。同时,我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(含小额账户管理费,不含不动户管理费)的基础上,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的所有单位结算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。
4、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。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、网上银行(含手机银行)、ATM等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(含)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,按照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的9折实行优惠。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柜台、网上银行(含手机银行)、ATM等渠道单笔10万元(含)以下对公本行转账免收汇款手续费。
5、降低电子银行服务收费。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网上银行(含手机银行)的年费和管理费实行优惠措施,优惠后价格不高于执行标准5折。
6、降低单位结算卡服务收费。免收单位结算卡跨行ATM取现交易手续费。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位结算卡单笔10万元(含)以下的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实行9折优惠,对公本行转账手续费免收。
7、我行按照规定对所有客户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、挂失费,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、工本费、挂失费。本项取消收费期限为长期。
8、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银行询证函费用,自2021年12月11日开始执行。
9、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电话银行年费采取免收优惠,优惠期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。
10、自2021年7月25日起,我行暂不向所有客户收取跨行取现手续费。客户持有其他银行办理的借记卡在我行ATM机上办理取现业务,相关费用由发卡行收取,我行不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。
2022年减免小微企业相关费用3.14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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